11月28日下午,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的《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方案》明确了2019年-2021年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方案》指出,2019年至2021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其中2019年培训7.2万人次以上;提出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2.8亿元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在工作中,将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梯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在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健全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将各县区、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就业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
临报融媒记者吴慧 通讯员王金川
“技”高一筹好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之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此次《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与以往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和创新,哪些企业职工能参加培训,如何参加培训?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方案解读
与以往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和创新?
此次《方案》的制定,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与以往出台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相比,有较大变化和突破。
在培训对象上,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除原有政策规定的培训对象外,将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等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给予一次培训补贴增加到每人每年不超过三次;高校大学生由在校期间给予一次培训补贴扩大到“三个一”,即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培训和一次就业能力培训。
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加。《方案》规定,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产业行业和社会需求以及特定群体,推出有特色的职业培训项目,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补贴门槛进一步降低、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方案》规定,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的证书由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提高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人、1200元/人、1400元/人补贴,创业培训按照1500元/人补贴。仅参加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给予300元/人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按照500元/人补贴。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实施后可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的,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生活费补贴。
如何参加培训?
对于企业新录用的职工:如果被录用前是贫困家庭子女或者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现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或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相应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或岗前培训补贴。
企业可以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方案》规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技师、高级技师等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以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其他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培训补贴。
对于企业转岗职工:企业可以依托相关培训机构对转岗职工开展新岗位所需技能的培训,也可以选派转岗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或“金蓝领”项目培训。
谁来具体完成培训任务?
《方案》明确通过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三类培训主体大力开展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方案》明确了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机构、兴办技工教育。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院校要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完善专业设置,通过产教融合、校企结合方式,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培养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技能人才。
还要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市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近200家,这是一支强大的培训力量。《方案》要求市、县区有关部门明确并公布培训机构目录,让符合标准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和发挥作用,确保所有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合格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
◎工作重点
企业“金蓝领”培训
高校生“三个一”培训
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
《方案》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提升培训层次,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高质量就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应对预防规模性失业风险,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金蓝领”培训等项目,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等行动计划。
关于就业重点群体培训。主要是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针对其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对在校大学生开展“三个一”培训,即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等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他们尽快实现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
《方案》提出了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国家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